伤寒,始发热六日,厥反九日而利。
凡厥利者,当不能食; 今反能食者,恐为除中,(一云消中)食以索饼。
不发热者,知胃气尚在,必愈。
恐暴热来出而复去也。
后日脉之,其热续在者,期之旦日夜半愈。
所以然者,本发热六日,厥反九日,复发热三日,并前六日,亦为九日,与厥相应,故期之旦日夜半愈。
后三日脉之,而脉数,其热不罢者,此为热气有余,必发痈脓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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